傳統治療的觀念是在疤痕形成穩定6個月後才能開始接受雷射治療,老司機這一篇文章就是要來破除這個老觀念。現在最新的觀念是在傷口復原的早期時間就應該以雷射治療,才能減少疤痕生成。今天來導讀一篇刊登在Lasers in Surgery and Medicine的文章(1),裡面非常清楚地把應該接受雷射的時間、劑量參數設定、治療次數、治療間隔,及副作用一次完整大公開,不看可惜。
運用UP雷射治療痘疤的新方式,MFTCT
痘痘好不容易辛苦治療好了,卻往往因為當初發炎的太厲害,而留下了難看的痘疤,還是在喜歡的人面前抬不起頭…今天老司機要來跟各位談談痘疤的治療,導讀一篇運用UP雷射的新治療—MFTCT。
Q:吃口服A酸時,能不能同時間做雷射?
A:行! 以前的醫師觀點認為在口服A酸之後六個月內不能做任何的雷射治療,怕會影響到傷口修復及產生新的疤痕。這樣的想法始於1980年代左右,有三個小型病例研究報告得來的結論。